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实验室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骆茜发布时间:2022-11-10浏览次数:41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实验室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了解学校实验室使用与管理情况,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益,根据《惠州学院实验室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实验室绩效考评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的范围

全校所有的实验室,以实验室为单位进行绩效考评(实验室以实验室综合信息应用平台中的实验室名称为准,例如:光学实验室、高分子材料实验室、动物学实验室)。新建实验室在完成项目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超过一年的,纳入本次绩效考评。

二、考评时段

20219月至20228

三、考评工作安排

(一)二级学院(中心)自评

根据《惠州学院实验室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成立二级学院自评小组,开展自评工作,并于20221121日前将《实验室绩效自评报告》和《惠州学院实验室绩效考评记分表)》上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要求纸版材料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提交至行政楼5518办公室(实验室建设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ysjsk@hzu.edu.cn;佐证材料描后发送电子版至sysjsk@hzu.edu.cn

(二)学校考评

1122日至1210日前,学校成立相关的考评小组,审阅二级学院的绩效自评报告和考评记分表,形成初步意见、确定实地考察要点,进行实地考察;确定需现场答辩的实验室,并组织答辩。

(三)公布考评结果

20221220日前,学校以适当的方式公布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绩效考评结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绩效考评工作,成立考评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总结实验室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成效,并以此为契机,分析实验室使用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进一步全面提升实验室的使用效益,为学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提供强大支撑。

2、按时报送材料。各二级学院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自评工作,按时将实验室的自评报告和考评记分表上交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3、强化结果运用。学校将实验室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实验室建设投入的重要依据,对综合效益好、管理水平高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和二级学院予以表彰,并重点投入;对效益低下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和二级学院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顿和改进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21110日      

(联系人:齐老师   办公电话:0752-2529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