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确保软件资产安全完整,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向省财政厅(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反映。
广东省财政厅
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