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省直单位2014至2015年度印刷服务政府采购实行协议供货办法的通知》(粤财采购【2014】4号)、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省直单位2014至2015年度印刷服务政府采购实行协议供货办法的通知》(粤教装备办函【2014】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执行。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可以在本校文印室完成印刷服务的项目外,凡印刷项目(包括办公用品类印刷、票证类印刷、出版物类印刷、数码印刷)采购金额达到2万元(含)至50万元以下的必须实行网上电子采购,即通过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在协议供货商范围内进行订购、议价。
二、按通知,协议供货商仅在政府招标确定的协议供货企业范围内选择,不得在非协议供货商处采购印刷业务。
三、印刷服务项目金额2万元(含)以上的,应在每季度的首月向学校报送采购计划,单次采购2万元(不含)以下的印刷项目,各单位可在协议供货印刷企业内直接选择承印商。每季度内采购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四、资产设备管理处按照要求登陆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进行协议供货采购。
五、项目申报:申购单位应在采购前填报《惠州学院印刷项目购置申请表》,将此表投递到行政楼资产处504办公室门前信箱。
六、联系方式:惠州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麦老师,电话:2529337
附件:印刷业务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名单一览表
资产设备管处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