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惠州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惠院发[2022]127号)等文件精神,管制类化学品严格实行学校统一购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为保证教学、科研正常进行,现将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管制类化学品集中采购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申购时间
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3日
二、购买要求
1.管制类化学品申购遵循按需申请的原则,请相关学院提前组织实验室和各科研团队根据拟开展实验工作的实际需求,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惠州学院危险化学品购置审批表》(附件1),经本学院负责人审核后交资产设备管理部审批和统一购置。
2.目前已备案或准备备案的管制类易制毒易制爆品清单(附件2)已编制完成。若在教学和科研过程中需要使用其他未列入清单的管制类危化品,请及时向资产设备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备案。
三、其他说明
请各相关学院务必组织好此次集中采购工作,及时提醒需采购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逾期不予以审批和购买。
资产设备管理部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朱剑辉,13119589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