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集中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通知

发布者:朱剑辉发布时间:2024-07-02浏览次数:11

各相关学院、实验室及部门:

为确保我校实验室环境安全,防止危险废弃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现将关于集中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处置范围

本次集中处置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

实验室废液:包括无机酸性废液、无机碱性废液、一般有机废液等。

实验室废试剂、药品:主要为淘汰、过期、失效、废弃的化学品。

实验室固体废弃物:空试剂瓶、实验中使用污染过的针头以及枪头、手套、离心管等塑料类废物、碎玻璃及针头等。

二、处置时间与地点

本次集中处置的时间定于2024年7月4日上午10:00,请相关产废单位于7月4日上午9:00-10:00将要处置的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试剂、药品以学院为单位送至化工楼旁废弃物中转站。请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在指定时间内将危险废弃物送达指定地点。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工作,确保危险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散落等事故。

危险废弃物在收集过程中应分类存放,不同种类的危险废弃物不得混装。

在转运过程中,应采取防遗洒措施,确保危险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散落等事故。

四、其他说明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彻底清查实验室内待处置的危弃物,能处置尽处置,并做好防护及应急预案,确保此次危废转运工作顺利安全进行

 

资产设备管理部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朱剑辉,13119589471